Monday, October 11, 2010

木中佛教会学优奖励金接受申请

木中佛教会永久会员子女教育奖励金简章
Insentif Pendidikan Anak-Anak Keahlian Pertubuhan Agama Buddha Betong

(一) 宗旨 : 木中佛教会永久会员子女学业优良奖励金之设立,乃为鼓励永久会员子女勤奋向学; 提升教育素质及水平。
(二) 组织 : 奖励金小组之成员由七人组成,并由本会之理事推选且委任之,任期两年一届。
(三) 职权 : 1.处理永久会员子女申请奖励金一切事宜。
2.审查申请者学业成绩。
3.评定申请者颁奖之资格及应得之奖励金额。
4.经本小组审查及小组委员会核准后,即为最后之决定。
(四) 申请资格 : 1.申请者的父或母亲必须是佛教徒。
2.申请者的父或母亲必须本会永久会员(入会费五十令吉),会龄须超过一年。
3.凡是本国各流源学校就读的永久会员子女。
4.申请者以2009年学年终成绩符合规定,操行必须B等以上者,均可申请。


小学组 :
一年级学生
全年学业总成绩A等95%或以上者 每名RM20

二年级至三年级学生
全年学业总成绩A等90%或以上者 每名RM30

四年级至五年级学生
全年学业总成绩A等80%或以上者 每名RM40

华小学检定考试UPSR
考获7科A者 每名RM80
考获6科A 、1科B者 每名RM60
考获5科A 、2科B者 每名RM40

中学组
初级文凭PMR/独中统考
至少考获5科A等, 3科B等或以上者 每名RM100

教育文凭 SPM/独中统考
须考获A等成绩,并至少考获6科A等,3科B等或以上者 每名RM120

高等教育文凭 STPM
至少考获4科总积分3.0分或以上者 每名RM150

(五) 申请期限 : 申请截止日期为2010年10月31日止,逾期申请者,恕不受理。
(六) 每名申请者只可申请一项该会永久会员学业优良奖励金。
(七) 申请方式 : 填妥申请表格,连同学业总成绩或会考文凭之复本, 有关文凭复本须由校方
盖印签证方为有效。
(八) 本会之决定为最后的决定,申请者不得异议,一切申诉,恕不受理。
(九) 本规则若有未尽善处,本会有权增删之。
(十) 该永久会员子女学业优良奖励金申请表格可向木中佛教会秘书处理事索取。



木中佛教会
永久会员子女教育奖励金小组 谨启
10.1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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